表 是空军飞行部队的必需品,1960年中国手表工业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,所以中国空军使用的表主要依赖进口。
为了摆脱这样的局面,提升中国手表制造的技术水平和振兴中国民族手表工业,同时也是为了给国家节省外汇,国家决定选择国内手表生产厂家自己研制计时码表。
鉴于当时国内手表厂寥寥无几,只有天津和上海各一家具有一定生产能力,而天津手表厂作为第一块国产手表的诞生地,并且“五一”手表的质量可靠性也属于当时国内的最高水平,另外,天津与相邻,有交通便利的地理优势,因此1961年4月,根据国防部要求,第一轻工业部下达了任务,由天津手表厂进行立项试制专供中国空军飞行员使用的表 ,该项目属于项目,任务代为“304”。
接到此项任务后,天津手表厂集中了全厂20多名技术骨干进行研制工作,由空军提供样机,由于当时缺少先进的设备,基本上是采用简单的方式和手段对零件尺寸进行测绘、计算,利用仅有的一台瑞士进口绘图仪进行绘图,虽然条件十分艰苦,但所有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极高的热情,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奋战,攻克难关,在参考原机芯设计基础上,生产图纸终于完成了。
所有工装、模具全部实现自行制造。
到1961年9月份,5只样品表试制成功,经测试其性能已接近进口手表的水平。到1963年底完成了第二批30余只样机的试制,到1965年又试制了第三批样机100余只。1965年12月,经过由全国21个单位共计38位领导、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,产品的走时精度、测时、高低温、防震、防磁、防潮、快慢针拨校、上条拨针、启动质量、冲击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合格标准,顺利通过了部级投产鉴定,被批准定型批量生产。按照天津手表厂的表款研发序列排布,该款计时码表机芯编为ST3。1966年5月,天津手表厂确定生产方案,1967年12月底,正式生产出2000只手表,发往中国空军飞行部队。当时该款手表在中国空军飞行部队属于个人购买物品,不是属于配发性质,所以其中有极少量部分有可能流落民间。成为收藏佳品。